各處室、系部:
根據《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辦法》要求和學院年度工作安排,經學院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2023年度考核工作在學院考核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學院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教學系統實績考核工作組和非教學系統實績考核工作組具體負責考核實施工作。
二、考核對象
(一)各處室、系部;
(二)助理以上黨政中層干部,任職不足三個月的不考核;
(三)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
(一)部門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處室、系部本年度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學院工作開展情況;領導班子建設、集體作用發揮、年度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單位職責情況;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制、意識形態責任制,領導和推動本單位發展及相關工作情況,促進學院事業發展等情況。重點考核思想政治建設、領導水平、工作實績、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二)中層干部(含助理)和教職工個人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年度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貫徹落實上級和學院黨政重大決策部署,完成學院年度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履職情況;推動學院人才培養、教育教學、內部管理、制度創建等履職成效,履行意識形態責任制等情況;重點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現實表現。
四、考核等級及評優比例
(一)考核等級
1.部門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中層干部(含助理)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
3.教職工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核等級的分數標準為:綜合評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75~89分為稱職(良好);60~74分為基本稱職(合格);60分以下為不稱職(不合格)。
(二)評優比例
1.部門評定“優秀”名額共3個,根據部門的綜合評分從高到低確定,但必須達到優秀的分數規定。
2.中層干部(含助理)評定“優秀”名額共6名,根據中干個人綜合評分從高到低確定,但必須達到優秀的分數規定。
3.教職工評定“優秀”名額共7名,具體分配見下表:
序號 |
處室 |
員工評優名額 |
教師評優名額 |
備注 |
1 |
黨政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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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人事處牽頭 |
2 |
組織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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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傳統戰紀檢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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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后勤安全保衛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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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計財資產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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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科技創新與規劃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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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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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學生工作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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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招生就業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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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培訓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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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藝術設計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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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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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現代農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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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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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礎教學和公共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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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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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機電工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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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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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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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方法
(一)部門考核辦法
學院各處室、系部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部門述職、民主測評、實績考評、學院領導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部門年度綜合評分=部門年度實績考核得分×80%+民主測評得分×5%+學院領導評分×15%。
(二)中層干部(含助理)考核方法
中層干部(含助理)年度考核采取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實績考評、學院領導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中層干部(含助理)年度綜合評分=中層干部(含助理)個人年度實績考核得分×80%+民主測評得分×5%+學院領導評分×15%。
(三)教職工考核方法
教職工個人年度考核按照《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實績考核辦法》《專任教師年度實績考核細則》和《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考核,完成后將考核結果和《攀西職院個人年度考核表》報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人事處)。
六、考核程序及具體工作安排
(一)部門和個人提交工作總結
1.部門工作總結要求及提交時間按照《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關于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寒假及假期前后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執行。部門工作總結視同為部門領導班子工作總結。
2.中層干部(含助理)個人工作總結(統一命名為“XX2023年度工作總結暨2024年工作計劃”)不超過3000字,于2024年2月21日前完成,并將電子文檔報送組織人事處。
3.中層干部和全體教職工均需填寫《攀西職業學院個人年度考核表》,于2024年2月22日前報送組織人事處。
(二)召開全體教職工民主測評會
1.2024年2月23日,組織人事處組織召開年度考核民主測評會,全校教職員工參加,參會人數達到應到會人員的2/3以上方可進行。
2.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提前準備好部門述職,匯報時可使用PPT,述職時間不超過5分鐘;中層干部(含助理)提交電子檔述職報告,現場述職,述職時間不超過5分鐘。
3.參評的教職工根據現場述職情況和平時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無記名測評打分。
(三)進行實績考評
實績考評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由教學系統實績考核工作組和非教學系統實績考核工作組按照《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辦法》文件要求,完成各單位和個人的實績考評,并將考核結果報學院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人事處)。
(四)學院領導評分
學院領導評分于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由學院領導對部門和中層干部(含助理)按百分制進行綜合考量,充分考慮考核對象的工作基礎、工作條件、綜合評價考核對象的主觀努力、工作實效、群眾認可度及完成的工作對未來發展的影響等進行評分。
(五)測評匯總
測評匯總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組織人事處匯總部門、中層干部(含助理)測評結果,計算綜合評分上報學院考核委員會審定。
(六)考核結果審核
由學院考核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審定考核結果。
(七)2023年獎勵性績效計算
考核結果經學院考核委員會審定通過后,由組織人事處根據《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2023年考核辦法》組織核算2023年獎勵性績效。
七、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年度考核結果是教職工調整崗位及工資、晉升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請各單位和干部職工高度重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節點,完成總結、填表、測評等工作。
(二)分級審閱。部門工作總結和中層干部述職報告需經分管院領導審閱,教職工個人年度總結需經部門負責人審閱,嚴格按照公文格式報送。
(三)組織處理。各部門和中層干部不按時提交工作總結,中層干部和教職工不按時提交考核表的,視為不參與考核。考核結果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干部和教職工分別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進行組織談話。干部和教職工對年度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院紀檢監察處或組織人事處提出申訴,由學院考核委員會討論后形成的考核結論將作為考核的最終結果。
附件:1.《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個人年度考核表》
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
攀枝花攀西職業學院個人年度考核表
(2023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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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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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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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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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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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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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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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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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述 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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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領導評語 |
考核綜合得分及考核等級 |
簽 名: 年 月 日 |
主管(部門)領導簽名: 年 月 日 |
學院考核意見 |
學院蓋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1.本表中“個人述職”應主要概述本年度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學習培訓等情況以及成績、問題、 建議、體會等。
2.如需增加考核登記項目或填寫內容較多,可另行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