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統戰紀檢監察處(督查辦)
宣傳處是學院黨支部領導下的職能部門,主要承擔學校思想政治教育、意識形態管理、對內對外宣傳和大學文化建設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制訂學校宣傳思想、文明創建、文化建設、維穩等工作制度,草擬學校宣傳思想工作、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等計劃、總結和報告。 2.安排、籌備黨支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編印、征訂黨支部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資料,作好學習會記錄。 3.籌備召開全校宣傳思想工作會議,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全校網絡思想政治教育,指導開展師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安排、檢查教職工政治學習情況,編印、征訂教職工政治理論學習資料。 4.負責宣傳黨和國家重要方針政策、學校黨政中心工作和辦學重要成就。設計與制作學校形象宣傳資料;設計制作宣傳櫥窗、橫幅、LED標語;審批發布學校新聞稿件和其他信息;對各部門宣傳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代表學校聯系各類新聞媒體。 5.規劃、建設、管理“兩微一端”、宣傳櫥窗、新媒體中心等宣傳陣地。成立、指導學校新媒體中心等宣傳信息隊伍;負責對全校各級官方微信、微博和微信群、QQ群的審核、備案。 6.指導、協調、督查和考核學校各部門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負責對報告會、研討會、講座、論壇等內容的審查。 7.編制學校維穩工作預案;收集、分析和上報輿情信息;檢查和考核各部門維穩工作;承擔學校對外重大信息發布工作。 8.負責文明單位申報與復查,檢查考核部門文明創建工作。 9.編制校園文化建設規劃并監測評估,指導開展校園文化活動,牽頭建設校園文化設施,組織開展大學文化研究。 10.負責全校宣傳、思想政治教育、意識形態、文明建設、文化建設等歸檔及信息統計、報送工作。 11.聯系省委教育工委宣傳思想統戰工作處、攀枝花市委宣傳部及米易縣委宣傳部等。 12.完成上級黨組織以及學校黨支部、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